关于申报2017年全省“雷锋式班组”标兵集体、“雷锋式职工”标兵个人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各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省总各直管单位工会:

“创建雷锋式班组、争做雷锋式职工”活动是由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总工会联合开展的一项学雷锋长效活动。自2013年开展以来,得到了全省广大职工和众多单位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活动开展三年以来,共评出全省“雷锋式班组”28个,“雷锋式职工”30个,并遴选推荐了部分班组及个人参加了全国同类活动的评选,弘扬了社会正能量,唱响了时代主旋律,培育了社会新风尚,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在全省职工中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全省职工积极投身“十三五”,现就2017年全省“雷锋式班组”标兵集体、“雷锋式职工”标兵个人命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推荐

各市委宣传部,各市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省总各直管单位工会按照本通知要求,推荐2017年全省“雷锋式班组”标兵集体、“雷锋式职工”标兵个人候选单位和个人。

二、推荐条件

(一)“雷锋式班组”标兵集体推荐条件

1.班组建设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全体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机制运行高效,诚实守信,关系和谐,为本单位做出突出贡献,在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

2.班组结合自身特点、行业特色、群体特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经常开展“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自觉践行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在本单位综合考评中居于前列。

3.自觉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成为传播雷锋精神的窗口和践行雷锋精神的载体,社会形象良好。

4.班组成员在生活中具有较高的公民道德水平,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自觉践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努力弘扬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把雷锋精神渗透进班组建设的各方面,逐步成为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5.近两年获得过市级或省级行业(系统、总公司)以上公民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表彰。

6.近年来市级或省级行业(系统、总公司)以上主要新闻媒体重点宣传和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在行业(系统、总公司)内具有引导示范作用。

(二)“雷锋式职工”标兵个人推荐条件

 1.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爱党、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为本单位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职工群众广泛好评。

2.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精湛的技能技术,敬业爱岗,勤奋工作,自觉践行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诚实守信,勇于创新,努力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活动,

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3.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努力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积极参加“学雷锋、树新风”活动,成为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4.具有较高的公民道德水平,自觉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表现,能起到模范表率作用,社会形象良好。

5.近两年获得过市级或省级行业(系统、总公司)以上公民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表彰。

 6.近年来市级或省级行业(系统、总公司)以上主要新闻媒体重点宣传和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在行业(系统、总公司)内具有引导示范作用。

三、推荐要求

1.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以基层单位和一线职工为主。

2.名额分配

各推荐单位可分别推荐2017年全省“雷锋式班组”标兵集体、“雷锋式职工”标兵个人候选单位1个和候选个人1名。超报名额视为无效。

3.推荐时间

材料申报截至2017年2月24日(以送达日期为准),超过规定日期报送的不参加本届评选表彰。

4.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登陆陕西省总工会网站,下载2017年全省“雷锋式班组”标兵集体、“雷锋式职工”标兵个人推荐表,填写候选标兵班组、标兵职工的基本信息和事迹材料后,加盖推荐单位印章,寄送陕西省总工会宣教部。

同时,发送电子版资料至szxjb325@163.com。(包含个人二寸标准照片电子版)

四、评选命名

由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按照评审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评委评审、社会公示,综合评定确定2017年全省“雷锋式班组”标兵集体、“雷锋式职工”标兵个人命名名单。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省委宣传部和省总工会将联合授予“雷锋式班组”标兵集体、“雷锋式职工”标兵个人荣誉称号,予以表彰奖励。同时,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同类活动的评选。

五、工作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大工作力度,从本级开展此项工作评选出来的先进典型中,把那些真正扎实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在学雷锋活动中积极拓展活动内容、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切实取得活动实效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持续推进全省学雷锋活动的深入开展。

联系人:宋俊德;电话(传真):029-87329839;地址:西安市莲湖路389号;邮编:710003。

 

 

附件:

1. 2017年全省“雷锋式班组”标兵集体申报表(点击下载)

2. 2017年全省“雷锋式职工”标兵个人申报表(点击下载)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总工会

                                   2017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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