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开展“送清凉”活动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省总各单列管理单位工会,各协管单位工会:

我省夏季日照强烈、气温炎热,局部灾害性强对流天气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及自然灾害易发多发。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推动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和素质,确保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和广大职工平安度夏,省总决定,2017年度继续在全省开展“送清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61日至831日。

二、活动主题

关爱职工送清凉、追赶超越建新功。

三、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夏季安全生产、防暑降温和高温劳动防护、职工生产生活环境和饮食卫生状况、防洪防汛设施设备等内容,重点对高温作业车间、建筑施工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易发洪水、泥石流等灾害的重点地段开展走访慰问和监督检查。

(一)积极开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工会群众监督作用,在暑期开展针对高温作业的专项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要检查工作安排是否科学,作息时间是否合理,作业场所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防护所需设施,是否安装并运行必要的防暑降温设备,是否放置足够的饮用水和防暑降温药品等。要广泛发动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监督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到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严重危害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对有条件整改治理但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上级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必要时建议政府部门依法予以关停。

(二)督促企事业单位不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各级工会要在暑期对高温作业危害较重的生产作业场所进行一次普遍走访调查,了解和掌握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和高温劳动保护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及时整改,必要时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要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季节变化,调整作息时间,科学安排生产,改善作业环境,特别是盛夏高温天气,要注重工作场所防暑降温,要合理安排或缩短户外作业时间,适当延长午休时间,严禁超时超强度劳动,坚决避免因高温超时、超负荷工作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危害。要督促企事业单位改善职工饮食卫生状况和住宿条件,做好防暑、防火、防触电、防雷击等工作。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划分生产作业区和生活区,合理设置宿舍、食堂、饮水、淋浴、卫生等基本生活设施并加强安全管理。

(三)贯彻落实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精神。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照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落实相关政策,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送清凉”活动。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安排一定经费,购买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高温、露天作业场所和重点工地开展走访慰问,开展形式多样的暑期送清凉、送健康、送安全活动。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医疗小分队,深入生产现场,宣传暑期防病知识、为职工体检等,把清凉送到岗位,把关怀送到职工心坎。

(五)把“送清凉”和“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安全生产活动相结合。广泛开展安全承诺签名、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三违”自查自纠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增强职工遵章守纪和抵制“三违”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企业要认真组织职工参加全国职工公共安全卫生应急避险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和全国“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宣传活动(有关参赛形式和要求请登录全国安康文化网:http://www.ghankang.com查询),提高广大职工应急避险常识和事故应急、救援、逃生及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确保广大职工过一个安全、卫生、清凉的夏季。

四、活动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二)要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同级党政的重视与支持,加大活动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并妥善安排,确保活动优质高效。

(三)要进一步扩大工会“送清凉”活动的社会影响,推动全社会共同努力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省总将从7月份开始,由主席或副主席带队,分赴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环卫保洁、高温车间等工作现场进行慰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希望各市(区)、产业工会也同步开展“送清凉”慰问活动,形成合力,掀起高潮,并充分运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予以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职工生活、关心职工安全、关爱职工健康的良好氛围。

(四)要把“送清凉”活动纳入2017年度工会年度目标考核及“安康杯”竞赛活动,确保“送清凉”活动取得实效。省总将从6月份开始开展安全生产、防暑降温工作和“送清凉”活动检查督查。

请各市(区)、产业工会务必于98日前,将夏季安全生产“送清凉”活动的总结和统计表上报省总劳动保护部(各单列管理单位活动总结和统计表由所属产业工会统一统计上报)。

联系人:戴慧阳        电话:029-87319423(传真)

电子邮箱:sgh87319423@163.com

 

附件:夏季安全生产“送清凉”活动统计表

  

 

陕西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517

 

 

 


附件

 

夏季安全生产“送清凉”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一、活动期间,工会组织共推动政府(企业)制定或完善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件。

二、活动期间,共走访企业和工地      家;开展监督检查

      次;走访慰问职工     人次(其中农民工     人次);为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人次(其中农民工     人次)。

三、工会督促企业整改或治理危害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隐患        件,涉及职工      人(其中农民工      人)。

四、“送清凉”期间,共筹集慰问资金     万元。其中政府或企业行政拨款    万元,本级工会经费投入     万元,社会筹集资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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