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有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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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有势   男,汉族,196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陕西省戒毒管理局党委副书记。1990年被国家司法部、人事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1992年被评为陕西省劳动模范;1994年被评为陕西省“十大杰出青年”、陕西省“新长征青年突击手标兵”称号。

冯有势同志在省卤阳劳教所管理科工作期间,多次奉命执行追逃任务,他在关键时刻总是不惜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人民警察对党和人民的赤诚。1988年夏,社会上一伙不法分子趁劳教人员在所区农田劳动之机,驾车强行冲击工地将一名劳教人员劫走,按照时任司法部、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他奉命带领民警在省城昼夜鏖战38天,当发现一伙人中有疑似目标时,他深知追捕对象携有枪支的信息,仍冒着危险孤身靠近目标进一步确认,当这伙人见势不妙逃跑时他紧追不放,与随同民警形成合围,经过激烈搏斗,终将各级关注的追捕对象一举擒获;19896月的一个雨夜,他又奉命带领民警赴某市执行追逃任务时,遭遇当地一伙不法分子的突然袭击,他顾不得自己身上多处负伤流血的情况,制服了歹徒,抓获了脱逃人员;19906月,他赴铜川某地执行追逃任务时,山上雨雾弥漫,为了不失目标,他纵身从20多米高的山崖跳下,忍着伤痛与流血,将脱逃人员抓获。受到陕西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等奖励。1980代的中期他担任中队长时,率先在劳教人员中推行“百分考核制度”和行动军事化、生活规律化、待人礼貌化、劳动集体化、卫生制度化“五化”管理,被司法部在全国推广。1990年代的中期,他担任所主要领导后,大胆改革创新,引入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全员聘任机制,激发了队伍活力;调整产业结构,将所属企业扭亏为盈;创办省级劳动教养学校,提升教育改造质量;拆瓦房、盖楼房、修医院、迁子校、建广场、硬化路,使建国初期建在远离城市“卤泊滩”上的老旧场所有了花园式、校园式、军营式的新面貌。199751日,卤阳劳教所被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成为当时陕西劳教系统的一面旗帜。任省戒毒局领导班子成员后,仍保持劳模本色,他分管的部门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单位,分管部门党支部均率先建成了省级“五星级支部”,分管的有些工作在全国同行业连年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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