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技术工人经济待遇的通知

  

各市(区)总工会、各省级产业工会、各单列单位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总工会《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现就2020年我省技术工人经济待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济待遇

技术工人取得高级技师证书2000元;通过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取得技师证书(不含已获陕西省技术能手的)1000元;签订《名师带徒协议》(在陕西省职工创新技术协作中心备案)且所带徒弟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以带徒数量为准,本单位带徒师傅2000元,跨单位带徒师傅3000元;创新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每项2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1000元;获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10000元;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5000元;三秦工匠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每年2000元;作为第一完成人的创新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每项5000元。

二、时限要求

荣获证书、专利、荣誉称号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资格时限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时间以相关证书及表彰文件时间为准)。

三、申报程序

技术工人经济待遇由各市(区)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和单列单位工会初审后统一申报,省总工会终核。审核通过后,省总工会向各申报单位拨付资金,由各申报单位向技术工人统一发放。

四、申报材料

1.技术工人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技术工人通过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取得技师证书且未被授予陕西省技术能手的,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3.所带徒弟取得高级技师证书的,所带徒弟证书复印件。

4.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需提供一线技术工人证明,所获专利证书复印件。

5.获得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需提供表彰决定复印件。

6.三秦工匠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需个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从事有毒有害工种证明。

7.创新项目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需提供第一完成人一线技术工人证明,表彰文件复印件。

以上提供的复印件均需要加盖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印章。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工会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提升职工群众的知晓率,务必使所有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都能享受到相关待遇。

二是要严把质量标准。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及时完善调整补充相关材料,确保每名申报人均符合条件。对材料不全、情况不清的申报人,省总工会将不予受理。各市(区)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和单列单位工会以外单位申报的,省总工会将不予办理。

三是要按时报送材料。各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①技术工人经济待遇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邮箱)。②分类装订纸质证明材料(加盖印章,一式一份)。

 

联系人:黑曙益   联系电话:029-87329842

电子邮箱:j87329842@126.com

 

 

 

陕西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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