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总工会、人社局,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各省级产业工会,各单列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组织动员全省广大职工奋力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2年将持续评选40名“三秦工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及条件
“三秦工匠”推荐申报对象为陕西省内各级各类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中在基层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
申报对象须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具有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高级技师(一级)以上职业资格,一般应获得市(区)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或相当级别以上表彰奖励,在职工群众中有较大影响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技能水平处于领先,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
(二)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获得国家专利或先进操作(工作)法,掌握绝招绝技绝活,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企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设备的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对显著提升产品质量有重要贡献者。
(四)荣获中华技能大奖、省部级以上技术能手、陕西省首席技师称号者。
(五)在当前国家和省上重大战略、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六)领衔的创新工作室在技术攻关、发明创造、师带徒等方面成绩突出,被命名为省级以上示范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或技能大师工作室的。
符合入选条件的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先评选。
二、名额分配
各市(区)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推荐申报数量不超过8名,各单列单位工会推荐申报1名。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由各市(区)总工会、省级产业工会、单列单位工会按分配名额推荐申报。各单位确定的推荐对象,要在推荐对象本人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资料审查。省总工会按照评选条件开展资料审查。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双师”型人才)、企业车间主任(不含)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和退休人员均不作为推荐申报对象。
各市(区)总工会推荐对象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市委组织部审核,并报市委同意后方可推荐申报;各省级产业工会、单列单位工会推荐对象须经本人单位组织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报单位党委同意后方可推荐申报。
(三)专家评审。省总工会成立由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工匠人才等组成的专家评审会,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实地考察,提出拟入选名单。
(四)社会公示。拟入选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组织批准。经社会公示没有异议,或对有异议者调查核实后没有问题的拟入选人员,提交省委人才办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时间安排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8月中旬为推荐申报阶段;8月下旬至11月底为资料审查、专家评审、公示阶段;12月为审批阶段。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各单位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聚焦秦创原产业链创新链、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新就业形态等领域,深入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基层一线,挖掘培育为陕西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的行业领军人才。
(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基层按程序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并深入细致做好资料审核工作,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推荐材料中涉及的学历、技术等级、所获荣誉、创新成果、创新工作室和参加重大项目等均须逐一提供纸质版证明材料,并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印章。推荐单位、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三)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报送材料。各单位要按照《2022年“三秦工匠”推荐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2)要求,于8月19日之前向省总工会报送推荐申报材料。
联系人:张 蕾 电 话:029-87329842
邮 编:710003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389号
电子邮箱:j87329842@126.com
陕西省总工会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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