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调研在西安进行

11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省总工会联合开展《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调研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钱劳动,省总工会二级巡视员贺英俊带领调研组前往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新山海源人力资源集团和西安斯瑞先进铜合金科技有限公司调研,就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组全面了解西安市总,碑林、雁塔区总开展多元化解劳动争议、“一函两书”制度和“法治体检”等工作情况,参观了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西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驻市总工会仲裁庭,并听取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对《陕西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草案)》的立法意见和建议。

钱劳动对工会组织开展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在立法工作中要全面听取企业、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建议。贺英俊表示,工会要更好发挥组织优势,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条例》尽早出台。



据《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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