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9〕1189号)有关规定,省总工会机关家属院将引入物业管理。经对有意向的3家物业公司,从资质、服务内容、业绩、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议标,确定将省总工会机关3个家属院移交西安世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自2024年4月12日起实施。
现予以公示。
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转载请注明: 陕西省总工会 » 省总工会机关家属院移交物业公司管理公示
依据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9〕1189号)有关规定,省总工会机关家属院将引入物业管理。经对有意向的3家物业公司,从资质、服务内容、业绩、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议标,确定将省总工会机关3个家属院移交西安世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自2024年4月12日起实施。
现予以公示。
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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