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3月28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出《关于严禁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育公平。

通知明确,西安市在职教师(含民办学校教师)严禁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严禁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以家属、亲友等名义开办补习班或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补课报酬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通知强调,凡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从严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取消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资格,暂缓或撤销教师资格;全额追缴违规所得,并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及奖励性补贴;对涉事教师所在学校及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典型案例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通报,形成警示震慑。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处理。

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教育行政部门应进行专项排查,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学校须组织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开展警示教育;将师德考核纳入教师聘用、绩效考核核心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据《群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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